自从去年国产支线飞机下线、各种“大”字头项目即将上马的信息陆续披露以来,我就一直在琢磨这样一个问题:这些项目是怎么决策的呢?按照一般的项目决策理论,项目除了要在技术、场地、原材料等方面可行之外,财务评价的结果是决定性的,也就是说,项目如果不具有盈利的财务特征,其他方面再可行,也是不行的。但这一准则似乎不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比如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的研制,按照当时的经济水平,这个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几乎不存在,但后来的国际形势证明,“原子弹项目”实在太必要了。于是,久而久之,国人就形成了这样的认识:只要是国家的重大项目,就不需要财务评价了,只要符合定性推断的国民经济评价利益或者国家安全利益就行了,其实这是个错误认识。除了“绝密”的重大项目的确不易披露之外,国家的其他重大项目(尤其是经济项目)的决策,还是应该以经济利益的定量分析为核心,需从财务角度衡量项目是否可行。但这就有了一个问题,有些国家重大项目(非绝密级的),若用财务评价的办法肯定不可行,比如载人航天,这样,我们的财务评价还有什么意义呢?
其实,这不是财务评价本身的错误,而是现有项目评估理论和方法的错误。根据现有项目评估理论,任何项目都必须满足净现值法则要求(即净现值大于等于零)才算可行。而这个净现值的基础是对未来现金流的明确,也就是说净现值法则的基础是建立在确定性基础上的。但现实世界却不会如你想象的那样一成不变,而是一个不确定性要素的集合,在这种情况下,你非要用主观判断的确定性数据来评判一个项目是否可行,当然就不对了。
目前国际上最前沿的研究成果认为,以净现值法则为基础的项目评估理论是错的,正确的方法是以实物期权理论为核心,通过对项目各种权利及其价值的分析来确定项目的价值,并以此决策项目。就拿现在的“大飞机”项目来说,除了一些的确可以明确的现金流(比如期初投资等)之外,它还包含了诸如扩充期权(以追加成本为执行价格“购买”一定比例的规模扩大的“买方期权”)、收缩期权(以节省下来的费用为执行价格卖出一定经营规模的“卖方期权”),以及日后转为它用的期权(以现行技术或产品为代价“购买”其他项目的“买方期权”)等等一系列权利的组合,这些权利不仅体现了“大飞机公司”的资产价值,还体现了它的战略价值和竞争优势价值,只有把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才能对“大飞机”项目做出较为科学合理的判断和决策。
不过一个新的问题又出现了,那就是这些权利的价值如何确定呢?这是一个技术性非常强,同时也是一个很容易掺进主观色彩的问题,但现有理论是可以解决的(因其专业性不细述)。抛开复杂的理论模型不论,其实还有另外一种更简单、更客观的方法来进行项目决策,那就是让市场帮你决策。金融市场有个很重要的功能——反映功能,当资产价格下降时,就说明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