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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乐福,民意不该以这种方式宣泄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08-04-23 08:31:54

  •   近期,由于奥运圣火在一些西方国家传递过程中遭到抗议、干扰,由此引发了国内爱国主义热潮,互联网上MSN和QQ都变成了一片红心的海洋,网民们号召抵制法国、抵制法国货、抵制法资企业家乐福超市。最近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了多起抵制家乐福超市事件,网络民意演化成现实中的民愤,热情高涨的民众在家乐福超市门前集会、示威,俨然一场爱国主义狂欢运动。民众的爱国热情可以理解,我们也的确该向西方国家及民众表达我们中国人的意愿和态度,让他们听到中国民众的声音,但问题是这种表达方式是否合法?政府该如何引导民众表达自己的意愿?

      首先,最近发生在各地的集会、示威活动是否具有合法性。我们从国内媒体的报道中无法得知这些活动是否经过许可?是谁组织的?大多数媒体都说是民众自发组织的,如果确是这样,那显然违背了《中华人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该法第七条、第八条明确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且“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如果上述活动未获得许可,那不论其动机多么高尚,行为如何克制,显然都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多么高尚的动机都不能成为超越人权与法治的理由。我们应当学会作出这样一种判断:经过合法许可,举着抵制的牌子,静静地站在家乐福门前,哪怕只是一个纤弱的少女,那她也是美丽的,对世界也是具有说服力的;但如果未获得许可,即使成千上万的人围堵家乐福,即使其动机是爱国,那也只能说明我们是一个没有法治的国家。

      其次,活动过程是否合法?集会、游行、示威是民众表达自己意愿的一种方式,是公民的宪法权利,政府应当保护,但享受权利以不侵犯他人权利为前提,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我们每个人都有权选择爱国的方式,有权选择是否参加抵制活动,你可以以合法的方式在家乐福门前集会、示威,你可以不进家乐福超市的门,你可以不买法国货,但你不能强迫别人也加入集会、示威的行列,不能阻止别人进家乐福的门,去买法国货。现在网络上充斥着各种语言暴力,网友们从一直对外正在演化成网民之间的互相谩骂,“抵制家乐福就是爱国,不抵制就不爱国”成为一些网民是非观的唯一标准,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就是因为呼吁民众保持克制而遭到一些网民们的攻击和谩骂,这种“非此即彼”的逻辑显然不符合民主法治精神。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是民主国家的基本标志,你有发表观点与意见的权利,别人同样有,只容许自己的意见存在,而不容许别人的意见存在,即使你的动机多么高尚,那也是不道德的。

      再次,政府应大力疏通民意表达的管道,正确引导民众以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我们无法统计,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颁布施行后,有多少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得到许可,但从现实生活判断,应该没有多少。在我国,极少发生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活动,因为我们历来认为,这些活动是针对政府的,是为政府添乱,是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这也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一个重要缺陷。集会、游行、示威,既是民众表达自己意愿的一项宪法权利,是民意表达的有效管道,也是民众发泄情绪的一种方式。作为政府,应该成为民意表达管道的疏浚者,而不应成为堵塞者,否则,民意如果不能得到合法、有效的疏通、宣泄,就可能导致民怨,甚至爆发大规模的骚乱,现在网络上的各种暴力、谩骂现象就是民意不能透过正常管道宣泄而引起的。

      希望这次事件能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成为我国政治民主化的一个标志,希望集会、游行、示威能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常态,毕竟民意通过合法、有序的管道进行宣泄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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