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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金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08-01-21 10:08:32

缴费期后身故,给付两倍保额作为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60周岁生效对应日领取保险金额的180%作为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但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投保时年龄低于50周岁(含);

  •   产品名称 泰康金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险种类别 两全保险

      所属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范围 0(出生满30天)—64周岁(含)

      缴费方式 趸缴、3年缴、5年缴 (B款为10年缴、20年缴)

      

      保险期间 终身

      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金给付责任:

      1、生存保险金给付

      每满三年的“年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按保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给付

      一年内非因意外伤害身故退还已缴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缴费期内,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一年后非因意外伤害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为累计所缴保费与两倍保额的较大者;

      缴费期后身故,给付两倍保额作为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3.一次性领取选择权行使

      60周岁生效对应日领取保险金额的180%作为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但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投保时年龄低于50周岁(含);

      (2)60周岁对应日后一个月内行使该选择权,否则视为放弃

      

      综合事项

      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投保人可于每个保险单生效对应日领取红利。领取日末未领取的红利,不计息。

      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计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并于投保人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向投保人给付。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公司对投保人的红利累计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终止。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默认为投保人同意本公司以累积生息方式处理。

      留存于本公司的红利与累积生息将不参与红利分派。

      

      产品特色

      1、短期缴费无压力

      采用趸缴、3年、5年的短期缴费形式,缓解长期缴费的压力。

      2、三年高返早收益

      生存保险金每三年返12%,相当于年返4%,返还频率快、次数多、额度高,活得越久,领得越多,一张保单三代受益。

      3、提前领取功能强

      在被保险人60周岁时,客户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提前领取保险金额的180%,将身故保险金最大限度的转化成生存保险金,实现对资金的自由支配。

      4、享受红利御通胀

      客户还可通过红利分派,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以此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的功能。

      5、承保条件更宽松

      投保不受职业类别限制,趸缴、三年缴不计入被保险人累计风险保额,风险保额及体检额度单独计算,且不与既往投保的寿险风险保额及体检额度累加,体检、健康加费及高保额核保,均较以往有大幅度的宽松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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