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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智慧宝贝两全保险

作者:本站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08-01-21 10:15:04

方式二: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给付等值于保险单上载明保险金额40%的生存保险金;方式三: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给付等值于保险单上载明保险金额10%的生存保险金;

  •   泰康人寿:智慧宝贝两全保险(分红型)

      承保年龄:30天至12周岁

      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生效对应日*之前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合同终止。

      (1)、投保人累计所缴保险费;

      (2)、当时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含)至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之间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合同终止。

      (1)、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200%;

      (2)、当时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六十周岁(含)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可以任选以下一种方式)

      方式一: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给付等值于保险单上载明保险金额10%的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方式二: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给付等值于保险单上载明保险金额40%的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方式三: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给付等值于保险单上载明保险金额10%的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给付等值于保险单上载明保险金额40%的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红利分配: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 保险合同的红利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可选择直接提取现金、积存在本公司生息或抵缴下一期保险费的任何一种方式, 灵活方便。

      缴费方式:

      趸缴(即一次性缴清)、年缴、半年缴、季缴、月缴,可自由选择。

      缴费期限:

      具有趸缴(即一次性缴清)、6年缴清、10年缴清或年缴至15周岁、缴至18周岁等缴费期。

      多种搭配:

      可以灵活附加泰康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泰康附加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附加世纪泰康少儿住院个人医疗保险等保障

      举例说明:

      小赵,女,今年30岁,是一名公司企划人员,她为2岁的女儿购买了保额为1万元的泰康智慧宝贝终身保险(分红型),并选择第二种生存保险金给付方式、年缴、6年缴清。

      身故保障:

      身故年龄 身故保障

      18周岁生效对应日前 "累计所缴保险费"和"当时保证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18周岁(含)至60周岁间 "2万元"和"当时保证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60周岁(含)后 1万元

      

      生存利益:

      生存金给付年龄 生存利益

      生存至18、19、20、21周岁生效对应日 4000元

      生存至25周岁生效对应日 1万元

      红利分配: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泰康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红利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可选择直接提取现金、积存在泰康生息或抵缴下一期保险费的任何一种方式,灵活方便。

      而得到这些保障,年缴保费为4220元。

      名词解释:

      生效对应日: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保证现金价值:指保险单上的保证现金价值表项下列明的金额。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细内容以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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