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新天寿(2003)两全保险(分红型)
承保年龄:30天至65周岁
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生效对应日,给付等值于保险单上载明保险金额9%的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时,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
保险合同的红利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可选择直接提取现金、积存在本公司生息或抵缴下一期保险费的任何一种方式, 灵活方便。
缴费方式:
趸缴(即一次性缴清)、年缴、半年缴、季缴、月缴,可自由选择。
缴费期限:
具有趸缴(即一次性缴清)、10年缴清、15年缴清、20年缴清、25年缴清、30年缴清或年缴至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等缴费期。
多种搭配:
可以灵活附加泰康附加女性生育健康保险、泰康附加花样年华女性健康保险、泰康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特约、附加世纪泰康住院医疗(费用型)个人医疗保险、生命关怀提前给付特约、免交保险费特约等保障。
举例说明:
小赵,女,今年30岁,是一名公司企划人员,她购买了保额为10万元的泰康新天寿(2003)两全保险(分红型),并选择年缴方式,25年缴清。
身故保障:10万元;
生存利益:
生存至每三周年生效对应日(如:33周岁生效对应日、36周岁生效对应日等),就可获得9000元的生存保险金;
年满100周岁,可获得10万元的生存保险金;
红利分配: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泰康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红利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可选择直接提取现金、积存在泰康生息或抵缴下一期保险费的任何一种方式,灵活方便。
而得到这些保障,年缴保费为7500元,相当于小赵平均每天的保费为20元左右。
名词解释:
保险期间:至100周岁生效对应日*;
生效对应日: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细内容以保险条款为准)